日前,经中共蚌埠市委批准,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不守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安排;组织观念缺失,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生活作风不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私欲膨胀,任性用权,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安置房,为他人在房屋征迁、工程招标、绿化建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丁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蚌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蚌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寒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蚌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蚌埠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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