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优做细托育服务 助力女职工实现工作家庭平衡

藏润璇 2024-09-10 娱乐 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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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观点

优质高效的工作场所托育服务能够帮助女职工更好平衡工作和家庭。要充分发挥工会优势,探索托育服务在工作场所的嵌入机制,做优做细托育服务。

平衡工作和家庭是职工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职工家庭幸福、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提升。当前,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达到61%,超过很多发达国家水平,如何做好工作和家庭平衡成为广大女职工面临的重要问题。养育子女是女职工做好工作和家庭平衡的关键点,优质高效的工作场所托育服务能够帮助女职工更好平衡工作和家庭。要充分发挥工会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探索托育服务在工作场所的嵌入机制,做优做细托育服务。

女职工工作家庭平衡现状

其一,女性就业人口中,育龄妇女人口占比较高。国际上育龄妇女的标准年龄段为15岁~49岁,而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标准年龄段为15岁~59岁,劳动年龄段覆盖育龄期。根据《2023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在女性就业人口中,16岁~49岁育龄妇女占65%。

其二,照顾家庭成育龄期女性离开工作场所的主要原因。有调查显示,城镇失业人口结束上一份工作的原因统计中,照顾家庭成为25岁~49岁育龄女性人口的主要原因。对多位已婚育龄女职工的深度访谈发现,生育子女是其难以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重要原因。

其三,工作家庭平衡困难现象在大专及以上育龄人口中更加突出。根据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SS)2021年工作家庭平衡数据,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更难平衡工作和家庭。在15岁~49岁女性人口中,69.66%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存在不同程度的工作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况,大专以下该比例为48.51%。

托育服务面临的关键问题

目前,托育工作仍面临几个亟待破解的关键问题。

一是托位总量尚不充足。自2020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做好托育服务的政策文件,托育工作也开始系统推进,但目前托位仍然不足。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托育服务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数约350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约2.5个,托位缺口达200多万。

二是工作场所托育服务缺位。课题组访谈发现,0~3岁婴幼儿家长对用人单位办托育设施存在较高期待,这种类型的托育服务既能满足职工托育服务的现实需求,又能满足职工利用工间闲暇时段陪伴孩子的高价值需求。北京市统计局调查发现,家长更加倾向于选择居住地或者单位附近的托育机构,而目前用人单位为职工子女提供托育服务的仍然较少。造成工作场所托育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理念、场地、人才、资金等问题。

三是距离远、价格贵、信任不足成制约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关键因素。根据《2022年北京市托育行业发展报告》,北京50%的职业女性希望将未入园的孩子送往托儿所,距离和价格因素是家长考虑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对托育机构人员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的不信任是婴幼儿未送托育的重要原因。

四是托育服务与假期政策联动不足。延长假期对于缓解职工家庭的育儿时间焦虑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且针对两岁婴幼儿的托育有效供给更加短缺,难以和生育假无缝衔接。

发挥工会助力托育服务作用的建议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破解当前托育服务困境,打造更加高效可及的托育服务,帮助女职工更好实现工作和家庭平衡方面可以发挥特殊且重要的作用。

第一,发挥工会广泛联系职工群众的特殊优势,建立职工托育服务动态需求监测数据库。聚焦职工托育需求,统筹考虑职工家庭幸福和工作效率提高双重目标,分不同就业特征、年龄结构、家庭类别开展更加细致、精准、有针对性的职工托育服务需求调查。建立职工托育服务动态需求监测数据库,及时、准确、动态掌握托育服务新需求,及时调整供给。

第二,依托健全的工会服务网络,推动质优价廉普惠的托育服务扩面提质。通过正向激励和宣传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将职工之家等场所同民生事业融合起来,在原有设置基础上增加职工托育服务设施和职能。强化街道、乡镇工会的托育服务功能,整合、重组辖区内写字楼、园区、商圈闲置、低效办公空间,改建、增建楼宇、园区、商圈托育服务。创新传统托育供给模式,增设职工托育自治工作小组,对有意愿的职工进行培训,制定参与计划,对专业托育服务形成高效补充。

第三,突出工会深入工作场所的嵌入机制,创新托育服务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工会深度嵌入工作场所的优势,创新多元监管模式,提升托育服务监管的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智能化水平,满足行政监管和家长端了解情况的双重需要。建立工作场所托育服务标准,按照标准建立统一、联动监管预警平台,将该平台接入具体的托育场所,达到及时预警、高效监管的效果。

第四,发掘工会联系职能部门的渠道作用,推动托育和假期联动。推动实现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的时长平衡和性别平衡,在休假模式上,采用弹性休假模式。丰富生育补贴内容,创新生育补贴模式,探索服务、现金、税收一体化补贴。推动职工及配偶休假、生育补贴、劳动权益保护联动立法,平等保护男职工和女职工的权益。

(作者薛伟玲、王晓慧、王维单位分别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物资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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