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梧州市公安局发布五起森林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文明用火,从我做起。
其中一起案例发生在10月23日15时50分,在蒙山县文圩镇秀才村三石冲虎头山。当地村民关某某在未报备取得野外用火许可的情况下,在山上放牛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154.8亩。关某某于10月24日被蒙山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关某某在三石冲虎头山点燃杂草引发山火。
另一起案例发生在10月27日9时许,邓某坤、何某莲一同到夏郢镇里秀村井一组大华山进行祭拜时,使用明火点燃香烛等物品,且在离开时没有确认所点燃的香烛等物品是否已完全熄灭,从而过失引起山火。目前两人因涉嫌失火罪被万秀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邓某坤、何某莲在夏郢镇里秀村井一组大华山进行祭拜时引发山火。
另外三起案例分别发生在今年4月10日、4月5日和10月14日,都是由于村民上山使用明火进行炼山、祭拜、烧草等活动时不慎过失引发山火。
文字:记者 朱元冬 通讯员 曾亮
图片:森林公安、广西梧州在线警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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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6:56:42 回复该评论
2024-09-08 07:04:30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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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7:19:57 回复该评论
2024-09-08 07:27:54 回复该评论
2024-09-08 07:35:23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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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7:42:53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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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07:58:04 回复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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